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母婴亲子] 南昌疾控中心通报:南昌未采购、使用涉事批次疫苗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7-7-14 10:07
  • 签到天数: 12 天

    [LV.3]偶尔看看II

    330

    主题

    349

    帖子

    1591

    积分

    朝阳熟人

    Rank: 6Rank: 6

    积分
    159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5720 想想就醉 发表于 2018-7-24 17:12:11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焦俊杰报道:7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在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开展飞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此外,国家药监局通报了“长春长生”生产的批号为201605014-01、武汉生物所生产的批号为201607050-2的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

    7月23日,南昌市疾控中心发布情况通报,对于涉事两个批次的疫苗,南昌市未接收、使用过有问题的疫苗。

    南昌未采购涉事批次疫苗

    南昌市疾控中心称,南昌市所使用的一类疫苗均由省级统一招标采购下发。南昌市未接收、使用过效价不合格的百白破疫苗。

    据国家药监局公布的信息,涉事疫苗为“长春长生”批号为20160514-01、武汉生物所生产的批号为201607050-2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此两批次问题疫苗分别销往了山东、重庆和河北等地。

    根据国家药监局通报,此次生产记录造假的“长春长生”问题批次狂犬病疫苗并未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均已得到有效控制。南昌市未采购和使用有问题批次狂犬疫苗。

    未发现接种狂犬疫苗后发生不良反应

    按照国家疫苗管理有关规定,所有企业上市销售的疫苗,均需报请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批签发。根据国家药监局通报,企业已上市销售使用的疫苗均经过国家法定检验,其它疫苗未发现质量问题。为进一步确认已上市疫苗的有效性,国家已启动对企业留样产品抽样进行实验室评估。

    接种过“长春长生”公司原生产狂犬疫苗的,根据国家药监局的通报,目前没有发现质量问题。如已接种了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部分剂次,依据《狂犬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16版)》可选择同样采用“五针法”的其他品牌狂犬病疫苗,完成后续剂次的接种。此外,根据南昌市监测,也未发现接种狂犬疫苗后发生不良反应等异常情况。
    发消息 收听TA 回复 论坛版权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推荐阅读

    现在加入朝阳在线,注册一个账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