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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路况] 电动车与小车相撞 谁责任大? 南昌交警:谁违法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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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90 80年代 发表于 2018-3-22 09:41:33
    一些电动车车主总认为,只要与小车、货车等机动车发生事故,“一定是对方的责任。”真是这样吗?3月21日,南昌交警给出了权威答案:“谁违法谁担责”,电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后的责任怎么定是“法律说了算”,并不会因为电动车体积小、事故后通常受损较为严重而对骑行人“网开一面”。
    南昌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占比近两成
    目前南昌市电动车总数有140万余辆。“从2017年南昌交通事故的大数据来看,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已占同期事故总数的19%。”南昌市公安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尽管对两轮电动车强制要求上牌后,其涉及事故的总比较往年同期有所下降,但其事故起数仍占事故总数近两成。其中,电动车骑行人闯红灯、不按规定道路行驶、随意变道、逆行等违法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谁违法 谁担责 电动车没有“豁免权”
    “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既有电动自行车无责‘天降横祸’被撞的,也有电动自行车全责撞人的。”该负责人解释,部分法律知识匮乏的电动车骑行人总认为电动车既然体积小、车速不快,加上与其他机动车辆发生事故后,损害较为严重的大都在电动车一方,因此总以为交警部门在划分事故责任时会以此有“偏向”,令对方机动车司机负上主要责任甚至是全责。实际上,交警部门在划分涉及电动车事故的双方责任时,唯一依据就是以事故现场真实情况依法判责。
    南昌交警提醒,闯红灯、乱行、逆行以及驾驶超标车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影响路口其他车辆及行人通行,且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别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旦造成事故,有交通违法行为的电动车车主都得依法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没有所谓的“豁免权”。
    典型案例
    事发前,雷某骑电动车闯红灯。
    事发时,雷某被撞飞(白圈内)。
    近日,南昌司机黄某驾驶小车沿安义县鼎湖镇龙安大道由北往南方向行驶,途经龙安大道与安长线“十”字交叉路口,与由东往西闯红灯的雷某驾驶的无牌超标两轮电动车相撞,造成雷某身体严重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两车受损。
    交警勘查现场发现,该宗事故主要是雷某无视交通法规骑车“闯红灯”导致,且雷某骑行的电动车因“超标”经鉴定属两轮机动车范畴;雷某当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也涉及交通违法。

    南昌交警判定:此起道路交通事故中,电动车骑行人雷某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本起交通事故的发生起着主要作用、过错程度严重,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而小车司机黄某则因“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未保障行车安全”,对本起交通事故发生起着次要作用,过错程度较轻,是造成此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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