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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路况] 共享单车停放不能再任性了 乱停放最高可罚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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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7-6-5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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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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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0 懒懒不想动 发表于 2017-4-13 10:58:14
    中国江西网讯 共享单车方便了市民生活,但随意违章停放车辆又占用公共道路资源。12日,记者从南昌东湖区城管执法局获悉,为规范非机动车停放,保障道路畅通,南昌市首个非机动车违章处理点在东湖区落成,15日,位于三经路与下沙窝路交叉口的非机动车违章处理点将正式投入使用,对暂扣的非机动车进行登记保存。

    现象

    共享单车乱停乱放较普遍

    长期以来,非机动车停放一直是街道沿线市容治理的一大难题,大量电动车、自行车随意停放路边,不仅影响市容观瞻,还易导致人行道堵塞,妨碍交通秩序。近年来,共享单车作为一个新的出行工具入驻南昌,这一出行工具低碳环保、便捷,受到市民的普遍欢迎。但同时,也出现了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占用公共人行通道等行为,给城市管理带来了新的问题。

    原因

    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较缺乏

    为什么非机动车会出现停放混乱现象?12日,东湖城管执法人员介绍,这与规范的非机动车停车区域较为缺乏有关。一直以来,相关部门只重视机动车泊位问题,城区很少能看到非机动车泊位。“虽然城区一些大型商场、繁华地段也规划了泊位,由停管部门收费,停一次两元,然而,一些市民为了省钱不愿将非机动车停放到泊位内。”

    该执法人员表示,“部分市民对共享单车该怎么停、怎么放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缺少用完停好的习惯,也导致乱停乱放现象发生。”

    应对

    东湖区喷涂泊位4567个

    据了解,东湖城管执法局近期联系了ofo、摩拜、永安行等共享单车公司,要求其负起管理义务,并参与到泊位规划建设中来,扩大泊位规模,尽可能满足市民需求。


    此外,东湖城管执法局在全区喷涂自行车图案573个,泊位4567个,总面积11326.98平方米。

    进展

    全市首个非机动车违章处理点15日投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15日,位于南昌市三经路与下沙窝路交叉口的非机动车违章处理点将正式投入使用,对暂扣的非机动车进行登记保存。为便于被扣车主领回非机动车,执法局还将与共享单车公司共同在大型泊位或街道上树立宣传牌,标明违章处理点地址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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