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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余饭后] 南昌提高高龄补贴标准 百岁老人每月可领10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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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80 想想就醉 发表于 2018-2-1 11:38:35
    南昌新闻网讯 提高老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免除1元意外伤害险投保费……1月31日,记者从南昌市民政局了解到,2018年,我市将进一步提高老年人优待水平,推进一系列老龄民生工作举措。

    提高80周岁及以上老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

    今年1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自2018年1月起提高我市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提高后标准为:80周岁(含)至90周岁(不含)老人每人每月发放标准从80元提高到100元;90周岁(含)至100周岁(不含)老人每人每月发放标准从150元提高到200元;10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标准从500元提高到1000元。

    据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对于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均可自愿在年满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当月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补贴申请。行动不便的高龄老人可委托近亲属代理申请;敬老院、福利院的五保高龄老人和“三无”高龄老人可委托所在敬老院、福利院代为申请;驻昌部队中有军籍、无户籍,但持有我市有效身份证件的高龄老人由驻昌部队指定专人统一代办。原已享受高龄补贴的老人不需再申请,由所在乡(镇、街道、管理处)社会事务办(民政所)直接调整发放标准即可。

    高龄补贴发放时间以老年人符合申请条件的当月时间为准(最早补发时间从2012年9月份计起)。但2012年9月至2017年12月期间补发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发放方式采取按月社会化方式发放,具体发放银行由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结合各自实际决定。

    据了解,我市高龄补贴发放工作始于2012年9月,发放资金近5.56亿元,前后惠及全市16万余具有南昌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有效改善了众多老人的基本生活,尤其是农村老人、低收入老人。截止到2017年底,我市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有11.35万余人,其中80至89岁老年人9.85万余人,90至99岁老年人达1.16万余人,100岁及以上老年人有223人。

    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生意外可直接申请伤害险理赔

    2017年,我市启动了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工作,由政府出资,为具有我市户籍的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投保老年人意外伤害险。今年,我市将继续开展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工作,为了更好地方便老年人,在具体操作层面进行了一些调整。

    据介绍,今年,对于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不再需要到所在村(居)委会进行登记,更不需要缴纳1元的投保费用。老年人应承担的1元保费由承保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负责解决。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在发生意外伤害险后,可直接与承保公司联系,申请理赔。赔付标准为: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身故、残疾,保险金额为1.4万元/人;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意外伤害所产生医疗费用的保险金额为0.42万元/人。(记者刘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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