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在线

标题: 重磅消息!南昌启动限购限贷!九龙湖、象湖等幸免 [打印本页]

作者: 朝阳新城    时间: 2016-10-9 02:51
标题: 重磅消息!南昌启动限购限贷!九龙湖、象湖等幸免
本帖最后由 朝阳新城 于 2016-10-9 02:53 编辑

南昌宣布限购限贷
10月8日晚上9点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印发通知
宣布限购限贷


具体限购范围

限购限贷政策已敲定
1限购范围
具体限购范围如下:
东湖区
西湖区
青云谱区
青山湖区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
红谷滩新区等区域(即:北至以志敏大道、梅林大街、港口大道、丰和北大道、英雄大桥、富大有路为界,西至以昌西大道、沿黄家湖路的乌沙河支流、枫生快速路为界,南至以祥云大道、生米大桥、昌南大道为界,东至以艾溪湖西路、艾溪湖南路、昌东大道为界)范围内;



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以纳税时间为准。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住房,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2首套房比例调整为30%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指导江西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要求:


首次购买住房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

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在外地贷款记录,下同)、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居民无房但有1次购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40%;

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以上政策自今日起实施
是的
就是10月8日!
大家可能有点绕晕了~
这么几点必须提醒大家:
新建区、湾里区和九龙湖新城等区域
并未纳入限购范围

对于南昌市民来说
购买二手房也未纳入限购范围



南昌房价已经连续上涨了11个月
这次限购限贷政策出炉

楼市迎来楼市迎来新一轮的收紧调控大潮
自此
全国限购城市已经达到21个

自9月30日起直至黄金周结束,武汉、南京、厦门、深圳、苏州、合肥、无锡、天津、北京、成都、郑州、济南、广州、佛山、东莞、珠海、福州、南宁、惠州共计19个城市先后发布新楼市调控政策,多地重启限购限贷。

今日南昌宣布限购限贷。至此,国内限购城市重新扩围至21个。

今年以来二线城市楼市的调控政策:
7月1日合肥限贷
执行购房贷款差别化政策;8月9日限贷进一步收紧,各银行开始执行堪称史上最严格贷款细则。

8月12日苏州限购
非苏州户籍的居民在申请第2套住房的贷款时,需提供2年内累计1年纳税或社保证明;首次购房首付20%,已有1套及以上,停止贷款。

8月12日南京限购
在保障首套房仍按前期政策执行不变的基础上,将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再次进行调整。

9月1日武汉限贷
对在武汉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时提高首付比例,最低首付比例为40%。

9月5日厦门限购
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未达到纳税要求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出售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

9月19日杭州限购
在市区限购范围内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9月25日南京限购
在主城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再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再新购新建商品住房。

10月6日珠海限购
对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全市范围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

10月6日东莞限购
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对拥有1套住房、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10月6日福州限购
新政规定福州五区的市民对144平以下房源限购2套,同时提升了首套房和二套房的首付比例。

现在,这个名单内要加上南昌了

此次南昌限购限贷
具体影响会怎么样
南昌房价走势会怎样
还有待市场检验






欢迎光临 朝阳在线 (http://bbs.chaoyangcheng.cn/) X3.2